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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禁發垃圾短信 一條重罰1萬新元

發佈時間:2012年10月16日 17: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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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新加坡10月16日電(記者陳濟朋)新加坡國會15日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案,禁止向個人發送市場推廣類短信等垃圾信息,違法發送垃圾信息的機構或個人可能會被重罰100萬新元(約合514萬元人民幣)。

  新法案由新加坡新聞、通訊及藝術部提出,旨在保護個人信息不被盜用或濫用於市場行銷等用途。

  新加坡新聞、通訊及藝術部長雅國説,新法案將增強新加坡作為區域信息處理樞紐的競爭力,也有利於緩解個人信息濫用給新加坡人造成的困擾。

  新加坡政府將成立個人信息保護署,負責處理這一法案的相關事宜。人們可以在政府建立的名單上註冊,機構或個人將被禁止向名單上人員發送垃圾信息。這些信息包括以營銷為目的的電話、傳真、文字短信和多媒體信息等,也包括通過微信等方式發送的信息,但不包括通過手機應用程序發送的短信息。

  個人信息保護署可以對違反法案行為施以不超過100萬新元(約合人民幣514萬元)的處罰;向名單中的號碼發一條垃圾短信,可能面臨最高1萬新元(約合人民幣5.14萬元)罰款。

  新法案適用於所有私營機構,但不包括公營機構,因為許多政府部門已有比新法案更嚴格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新法案規定,任何機構在收集私人信息時都必須徵得信息所屬人的同意,並告知收集信息的用途,但不包括用於研究、醫療和新聞用途的信息。

  新法案將在2013年初生效,2014年年中起正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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