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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假冒偽劣調料案5名執法人員被訴瀆職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8日 08: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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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8月8日消息:深圳光明新區海發醬料廠大量生産假冒偽劣醬油、醋、料酒等調料一案,備受社會各界關注(詳見本報7月25日珠三角版《黑作坊兩年賣了800多萬瓶假醬醋》)。繼上月底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對深圳海發醬料廠老闆陳某興等7人提起公訴後,昨日,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分別以涉嫌食品監管瀆職罪、玩忽職守罪對曾某、蔣某軒、宋某營、李某、楊某賢5名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工作人員提起公訴。

  內幕

  接受好處費僅口頭責令停止生産

  涉案執法人員曾某、蔣某軒

  早在2010年12月和2011年6月,海發醬料廠就因無照經營以及生産假冒陳醋、白醋、醬油、料酒兩次受到市場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但根據相關賬目,在海發醬料廠遭受查處後的2010年12月至2011年11月期間,海發廠仍生産約600萬瓶假冒偽劣的醬油、醋,流向深圳和東莞市場。

  2010年12月9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光明分局稽查科在接到舉報後對海發廠進行立案調查。當天,稽查科負責人曾某帶領蔣某軒等4人到海發廠現場檢查,發現該廠多名工人正在灌裝機和流水線上操作,所生産的陳醋廠名廠址與實際不符,涉嫌制假。海發廠無法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産許可證。

  但曾某、蔣某軒等人在現場只是口頭責令陳某興停止生産,扣押1003箱陳醋、白醋、料酒成品,沒有嚴格按照規定查封、扣押生産線等生産工具、設備,沒有對原材料進行扣押,沒有認真核實海發廠的實際産量和違法所得,沒有對海發廠違法生産醬油的行為進行查處。

  2011年5月,曾某、蔣某軒分別接受陳某興的宴請,其中曾某還收受了陳某興的好處費。

  復核檢查竟提前告知

  涉案執法人員宋某營、李某、楊某賢

  海發廠被稽查科行政處罰過一次後,不但不整改,還繼續大規模進行無證照假冒食品生産,再次引起群眾投訴。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光明分局將投訴交監管三科處理。監管三科科長宋某營於是安排該科李某帶隊查處海發廠。

  2011年6月8日,李某和監管一隊隊長楊某賢等人到海發廠檢查,發現該廠正在生産假冒陳醋等調料食品,便口頭責令海發廠停止生産,暫扣了現場查獲的假冒偽劣陳醋340箱。次日,楊某賢將現場檢查筆錄、扣押清單交給宋某營,同時填寫立案、扣押手續,宋某營均予以同意。

  2011年6月10日左右,陳某興請求宋某營給予幫忙。之後,李某、楊某賢等在未對海發廠的其他涉案事實作任何調查的情況下,完全依照陳某興的陳述認定海發廠的違法事實,提出停産、沒收、罰款的處罰意見,宋某營對楊某賢等人提出的意見全部簽字批准,對陳某興作出相應行政處罰。2011年中秋節前,陳某興送給宋某營好處費2000元,楊某賢1000元。

  9月20日楊某賢因海發廠被舉報要去復查,但去檢查前先打電話給陳某興告知。當天和次日楊某賢兩次帶隊復查,海發廠均停産。2011年10月,陳某興再次送給楊某賢1000元。

熱詞:

  • 海發
  • 調料
  • 李某
  • 陳某
  • 陳醋
  • 醬料廠
  • 執法人員
  • 料酒
  • 2010年
  • 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