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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未學會溺亡游泳館 教練疏忽致5歲女童溺亡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8日 08: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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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1特大暴雨”後,很多人都想學游泳。但5歲的小玉(化名)游泳還未學會就先溺亡在游泳館裏,給後來者留下警示。記者昨天從昌平檢察院獲悉,因疏忽導致小玉溺亡的教練王某被批捕。

  據了解,小玉的家人將其送到昌平一家游泳館學游泳,教練為王某。7月3日下午6點,王某在游泳館教一群孩子學游泳。他正帶著幾名孩子做準備活動時,5歲的小玉穿著泳衣跑過來。小玉之前由於眼睛不舒服,有一段時間沒有來學游泳。當王某問她當天為何過來,小玉説她當天不游泳,然後就和另外一個小朋友去玩了。王某沒當回事,又繼續教其他孩子游泳。晚上7點多,王某聽説有小孩在游泳館裏溺水了,一看正是小玉。小玉被救到溫泉池邊上,救生員對她進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復蘇,之後趕到的急救醫生又將其送到醫院搶救。但年僅5歲的小玉,最終還是沒有醒來。

  昌平檢察院表示,根據相關規定,上課的孩子都要上背漂和浮板等安全護具,以防止溺水,就算不游泳的孩子也不例外。由於孩子的監護人不在場,教練對學員的安全負有完全責任。由於該游泳館有四個池子,除了標準池有深水區外,還有一個溫泉池有1.4米深。還沒有學會游泳的小玉,由於教練的疏于照料,自己下到了較深的溫泉池。

  檢察官指出,負有保證學員安全責任的王某,在明知小玉未學會游泳的情況下,未盡到謹慎的注意義務,在未為其佩戴任何護具的情況下,任由其在館內玩耍,後發生溺水身亡的嚴重後果,已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檢察官提醒説,“721”特大洪水災害以來,很多家長急於讓孩子學游泳,以致游泳學員增多。家長為小孩報班時要格外謹慎,教練要富有責任心,提高安全意識。(記者袁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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