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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建立重特大疾病專項醫療救助制度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7日 1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國際在線專稿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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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韓希):《廣州市醫療救助試行辦法》和《廣州市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行辦法》6日經市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兩個新辦法實施以後,廣州市困難群眾和因病致貧的居民,每人每年最高的醫療救助可達到14萬元。

  兩個新辦法的主要包括,將困難群眾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由80%提高到90%,年度限額由3萬元提高到4萬元;達到或超過年度最高救助限額,仍需住院或門特治療的本市居民其救助標準按相應比例報銷:在5萬元以下的,按50%報銷;5—10萬元按60%報銷;10萬元以上按70%報銷,每年最高不超過10萬元。另外,為體現對兒童和老年人的關懷,兒童和老年人報銷比例相應提高了10%。

  為解決困難群眾的醫療問題,從2009年開始,廣州市實施《廣州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試行辦法》,建立起多層次、廣覆蓋的醫療救助體系,解決困難群體和因病致貧市民的醫療問題。新的《廣州市醫療救助試行辦法》涵蓋面更廣,將在本市大中專學校就讀的外地困難學生,用人單位已經不存在的或者無法確認勞動關係的家庭經濟困難職業病人都納入醫療救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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