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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六區普通高中錄取基本結束本市學校間不得借讀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6日 07: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安新聞網-西安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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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城六區2012年中考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基本結束,高中學校收費標準也已公佈。昨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普通高中原則上不得接收借讀生,符合政策規定的學生可申請借讀;本市學校之間不得借讀。

  今年高中收費標準(元/學期)為:省級標準化高中學費為800元,借讀費1000元;城市普通高中學費350元,借讀費800元;農村普通高中學費200元,借讀費400元。職業高中學費文科700元,理科900元。

  省級標準化高中擇校費三年不超過1.5萬元,市級標準化高中擇校費三年不超過1.2萬元,普通高中擇校費三年不超過9000元。西安中學、西安高級中學、西工大附中、陜師大附中、西鐵一中、長安一中、八十三中、西安交大附中等8所學校高中擇校費每生3年最多不超過2萬元。擇校費可在開學入校時一次性收取,也可分學期收取。學校收取擇校費後,不得再收學費和借讀費。擇校生要求退、轉學的,經學校同意,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時間,按學期退還擇校費。

  事業辦及其他單位辦學校面向社會招收的計劃內學生,除收取學費外,還可以收取借讀費,招收的擇校生收取規定的擇校費後不得再收取學費、借讀費。民辦高中收費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各學校收費標準和招生計劃按規定時間在校園公示。

  市教育局要求,任何學校不得自行招生錄取學生,所有考生必須通過正式錄取才能取得入學資格。未經審批,錄取結果無效,招收的學生不建立學籍。

  按照省教育廳公佈的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學校原則上不得接收借讀生。學生(含外省、市、自治區的學生)因父母從事野外或流動性工作、支援邊疆、服現役等特殊情況,須到學籍註冊學校所在地以外學校臨時學習的,可申請借讀,但必須按照學籍管理規定程序辦理借讀手續,報市、區縣教育局審批。西安本市學校之間不能借讀。(記者 劉振 實習生 蘆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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