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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被批捕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3日 11: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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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報訊 記者孔德欽通訊員明檢宣報道:7月16日發生在高明荷富大道的貨車與油罐車相撞事件(詳見7月17日A07版)有了新進展。記者昨日獲悉,7月26日,貨車司機因交通肇事罪被高明檢察院批准逮捕。

  7月16日11時19分許,姚憲豐駕駛湘H69029號牌重型自卸貨車從富灣沿荷富大道往荷城方向行駛,當行至荷富大道麗日名都路段,貨車向左側的快車道變更車道,駛往左側分隔帶缺口。

  此時,袁佔峰駕駛粵E09719號牌油罐車(車內搭乘押運員陸志鋒),正在最左側快車道同向行駛。結果,油罐車右側與自卸貨車左側發生碰撞,繼而油罐車裝載的20噸汽油起火引發火災,造成陸志鋒當場死亡。

  事發後,高明消防中隊出動5輛消防車,歷時7小時,于當日18時將火災撲滅,油罐車裝載的20噸汽車幾乎燃燒殆盡。

  大火撲滅後,經過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證實,姚憲豐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在變更車道時影響相關車道內機動車行駛,是導致此事故的主要過錯;袁佔峰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上路行駛,對發現的危險情況沒有及時採取避讓措施,是導致此事故次要過錯;無證據證明陸志鋒有導致此事故的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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