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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報:“農民工需繳個稅”是個偽問題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3日 10: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安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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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地稅局近日發佈《關於加強我市建築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從10月1日開始,合肥市包括建築、安裝、修繕、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在內的建築安裝業的農民工也需要繳納個稅了。企業在向個人承包人支付收入時,則要依法代扣代繳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8月2日《江淮晨報》)

  這是一條容易讓人産生誤解的新聞,仿佛農民工一直享受著不繳個人所得稅的優惠,一直是個不納稅的群體。其實這純粹是一個偽問題。按照國家的稅法規定,只要農民工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並且收入達到納稅標準(即個稅起徵點)的,都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法眼中並沒有農村人和城市人的差別,而只有起徵點標準——達到起徵標準,無論你是誰,都按稅法標準徵稅。

  城鄉有很大差距,中國社會對農民工群體有諸多歧視,但一説到徵稅,是絕對沒有“歧視”的,納稅人人平等,城鄉一視同仁。合肥地稅部門這一次只是重申並激活了規定。國稅總局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建築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早就強調過。所以,“農民工需繳個稅”是一個偽問題。

  不得不説,繳稅是有“資格”的,收入達到了起徵點標準,才有了“繳納個稅”的“資格”。農民工兄弟多數不用繳個稅,並不是法律對他們有優惠,而是他們的收入太低,遠遠低於當下3500元的起徵點。等有一天農民工多數人要繳個稅了,絕對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起碼表明他們的收入已經超過3500元了。

  問題是,絞盡腦汁挖稅源的合肥市地稅局,在宣稱要“加強對建築工人個稅徵收”的時候,有沒有想到,他們的收入水平達到了納個稅標準嗎?

  據5月份國家統計網站消息,2011年外出農民工月均收入首次突破2000元大關,達到2049元,增幅達21.2%,成為企業用工成本上升縮影——突破2000元大關,這是農民工的平均月收入。合肥這樣的城市,建築工人的收入是在平均之上還是之下呢?即使再高,能高過3500元嗎?眼中只有稅源,卻不顧這個群體的收入水平有沒有納稅能力,能不能成為一個稅收源頭,就急吼吼地要“加強徵收”。不得不説,這是一個缺德的偽問題。

  實際上,農民工也並非收入達到3500元就要繳納個稅,按照稅收專家的解釋:工薪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要先去除納稅人繳納的“三險一金”費用(按國家有關政策,該費用免徵個人所得稅),然後再按新的減除費用標準扣除3500元。這樣算下來,月工資收入4545元以下的人都不用繳納個稅——有多少農民工享受著“三險一金”的福利,又有多少月收入能達到4545元?

  看待這個問題,不僅需要冷冰冰的徵稅面孔,更需要良心。在繳納個稅上,農民工不需要優待,但稅收部門在把他們當作稅源時,有沒有捫門自問過,為什麼這個群體的收入水平總在起徵點之下?

  另外一個問題是福利的平等。按照法律,農民工需繳個稅。其實他們一直在納稅,只要消費就會納稅。可是,作為納稅人,在他們打工的城市,醫療、教育、保障房、公交之類的福利對他們平等開放了嗎?納稅時人人平等,用稅時卻處處歧視,這才是需要正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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