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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認識銀行理財産品(二)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2日 10: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茂名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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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專欄

  正確認識銀行理財産品(二)

  一、如何正確選擇銀行理財産品?

   1、了解自己:購買理財産品前要先了解自己的財務狀況、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和預期收益、流動性需求等,以選擇適合的産品。

   2、了解産品:仔細閱讀理財産品説明書,清楚知悉産品各項信息。要注意産品的投資方向或挂鉤標的、産品的流動性安排、産品的預期收益率、産品面臨的各種風險、産品是否具有保本條款等。

   3、適度匹配:購買理財産品前,可向銀行人員詳細詢問産品的相關特性,並配合銀行人員完成風險承受能力測評,根據測評結果選擇適合的理財産品。

  二、如何理解“買者自負”的原則?

  買者自負是指投資者可從購

  買行為中獲得利益,同時也要自己承擔購買的風險。投資者應仔細閱讀産品説明書、風險評估等相關資料,充分了解所購理財産品可能存在的風險,樹立正確理財觀念,謹慎投資。在簽署合約後,履行合同所標注的買者責任,承擔可能的投資損失。

  三、銀行理財五個“不等於”。

   1、銀行理財不等於儲蓄存款;

   2、預期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

   3、口頭宣傳不等於合同約定;

   4、別人説“好”不等於適合自己;

   5、投資理財不等於投機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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