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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降低省重點高中擇校生比例 從30%降至20%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31日 09: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湖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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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獲悉,湖北省從2012年秋季開始,調整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其中省重點(示範)高中擇校生比例從過去的30%降低至20%,公辦普通高中收費標準不變。

  調整後的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為,全省省級重點(示範)高中、市州級重點(示範)高中、一般高中招收的擇校生比例分別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20%和10%。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必須嚴格執行“三限”政策。

  今年秋季,湖北省公辦普通高中收費分為計劃生和擇校生兩類。計劃生的學費標準為:省級重點(示範)高中和市州級重點(示範)高中每生每學期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學期350元。武漢市城區高中計劃生學費標準可適當上浮(上浮比例不超過省定標準的20%)。

  擇校生的學費標準為:省級重點(示範)高中三年學費最高不得超過2.7萬元(即每生每學期4500元)、市州級重點(示範)高中三年學費最高不得超過2.1萬元(即每生每學期3500元)、一般高中三年學費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即每生每學期2500元)。上述收費標準為全省最高限額標準,任何地方和學校不得突破。擇校生按此規定繳納學費後,學校不得再加收學費。學費由學校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記者王晶、實習生劉喬喬、桂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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