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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股再上緊箍咒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9日 13: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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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邵澤慧)風險警示板到來,垃圾股將再遭痛擊。上證所本週末發佈 《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股票交易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擬創立風險警示板,遏制垃圾股炒作。

  為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實執行,該《細則》提出,將設立風險警示板,對被予以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及其他重大風險公司實行另板交易。根據《細則》,被實施風險警示的股票、被上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該板進行的交易,適用該細則。退市整理股票的簡稱前將冠以“退市”標識,自退市整理期開始之日起,在風險警示板交易30個交易日,該期限屆滿後的次日予以摘牌。退市整理股票在風險警示板交易期間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退市整理期。

  根據《意見稿》的內容,ST股和*ST股將被納入“風險警示板”,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幅限制為1%,A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5元人民幣的,其漲幅限制為0.01元人民幣,B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5美元的,其漲幅限制為0.001美元。風險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為5%。退市整理股票價格的漲跌幅限制則均為10%,單日買入量不得超過50萬股等。

  業內人士認為,風險警示板的推出,將對ST股、*ST股,以及有可能面臨連續兩年虧損的股票構成重大利空,未來垃圾股炒作將得到遏制。同時,殼資源炒作等非理性現象有望進一步得以遏制,這有利於理順A股的估值體系,有利於優質股的投資價值被進一步挖掘。 J049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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