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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成熟後應制定中國商法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4日 07: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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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朱磊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我國流通領域在改革開放中的成功經驗急需上升為法律,成為長效機制。”近日在全國政協十一屆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張志剛在發言中發出上述呼籲。

  張志剛介紹,商貿服務業在我國服務業中佔有比例高、發展潛力大。2011年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8.4萬億元,比上年增長17.1%,是1978年的116倍。加快商貿服務業的發展,是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方向,也是當前穩增長、控物價、穩中求進的必然選擇。

  “加快流通業發展意義重大。”張志剛説,現代化流通是現代經濟的血脈和神經。消費通過流通引領經濟,反映需求,決定生産,是民生工程的“安全基石”,是處理好“穩增長、調結構、控通脹”三者關係的重要方向和戰略重點。

  張志剛表示,當前,穩增長的壓力增大,但是流通業界對實現“穩中求進”的目標仍滿懷信心,希望把流通先導戰略作為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多管齊下,綜合治理。

  為此,張志剛建議,加強相關領域的法制建設。“我國流通領域在改革開放中的成功經驗急需上升為法律,成為長效機制;發展中的問題,諸如食品安全、網點規劃、電子商務、誠信建設等市場秩序亟待完善標準並用法律規制。”張志剛建議,制定流通立法規劃;加快相關標準和法規的制定;將已經成熟的部門規章上升為國務院法規以提高法治的權威性;加強流通執法;條件成熟後應制定中國商法。

  此外,張志剛還建議加大政府對公益性基礎設施的投入。將公益性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到國家經濟安全和事關社會穩定高度去重新認識。制定發展規劃,列入投資計劃,科學佈局,制定優惠政策予以支持。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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