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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陽區原副區長劉希泉受審認罪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4日 03: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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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孫思婭)昨天上午,北京市朝陽區委原常委、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原副區長劉希泉在市一中院受審,法庭經過中午休庭後,下午繼續對劉希泉進行了審理。據了解,檢方指控劉希泉6筆受賄,總數額達到了180萬餘元。對於指控,劉希泉在法庭表示認罪,他的律師則做了罪輕辯護。

  昨天上午9點半,法大律師事務所馬登民律師來到法院。經證實,作為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刑法學教授的馬律師近幾年已經處於“退隱狀態”,此次他作為劉希泉辯護律師再度出山。

  在開庭前,當被詢問劉希泉案件的具體金額以及認罪態度等問題時,馬律師均擺手錶示不予回答,稱一切情況看法庭審理狀況再説。上午10點開始,此案開始審理,媒體未獲准進入法庭旁聽。

  記者了解到,劉希泉對於指控表示認罪,他的律師給他做出了罪輕辯護。在劉希泉被控的6筆受賄中,有一筆是他主動索要的。他的兒子也因此筆受賄而捲入案件,目前已被另案處理。

  此前記者獲悉,案發後,劉希泉已退繳全部贓款。檢方認為,劉希泉無視國家法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索取和單獨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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