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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陽區原副區長受審 涉嫌受賄180余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3日 16: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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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今天上午,朝陽區原區委常委、副區長劉希泉因涉嫌犯受賄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審。劉希泉委託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登民辯護,馬登民未透露關於此案的信息。

  9時30分左右,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登民來到法庭外,記者得知他擔任劉希泉的辯護人。今年已經72歲的馬登民教授,主業是刑法學教授,兼業律師,曾先後擔任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專業研究生導師、導師組組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理事、副秘書長,中國法學會理事。其主要著作有《刑法教科書》、《刑法新罪名若干問題研究》、《財産刑研究》等。從1985年以來,馬登民教授除教學科研外,主刀刑事辯護,在全國各地承辦了不少大案要案。

  但是,對於劉希泉的涉案細節及其對被指控事實的態度,馬登民表示涉案細節以公訴人當庭宣讀的起訴書為準,目前不方便接受採訪。對於他的辯護思路,馬登民也不回答,只是揮揮手就進了法庭。

  記者了解到,公訴機關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

  劉希泉于2008年4月間,利用擔任中共北京市朝陽區委常委、北京市朝陽區副區長並分管朝陽區農委的職務便利,收受朝陽區農委用賬外資金為其報銷的個人購買照相器材款人民幣5.29萬元。

  2009年7月間,劉希泉接受北京冠龍水産技術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趙玉寶請托,承諾為該公司順利經營提供幫助,並收受趙玉寶給予的中國農業銀行卡1張(內存人民幣10萬元)。

  劉希泉于2009年10月、11月間,利用負責協調“北京-慕尼黑國際啤酒節”項目的職務便利,為北京蟹島種植養殖集團有限公司順利承辦該項目提供幫助,並收受北京蟹島種植養殖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給予的北京銀行國際雙幣卡1張,內存人民幣501033.84元。

  劉希泉于2009年底,利用負責農村工作的職務便利,夥同其子劉偉(另案處理),以支付劉偉購車尾款為名,向金港汽車公園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葉明欽索要人民幣41.11萬元。

  劉希泉于2010年8月出國考察前,利用擔任中共北京市朝陽區委常委、北京市朝陽區副區長並分管朝陽區農委的職務便利,通過其個人控制的付秀平名下的北京銀行國際雙幣卡,收受朝陽區農委從賬外提取的人民幣30萬元。

  劉希泉于2010年國慶節前,利用分管朝陽區農委的職務便利,以打點關係為名,收受朝陽區農委從賬外提取的現金人民幣50萬元。

  案發後,贓款已全部退繳。 公訴機關認為,劉希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索取和單獨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劉希泉之前,與此案有關的朝陽區農委副主任董金亭已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審。董金亭涉嫌把農委賬外資金用做美容等消費。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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