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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來得嬌子他不務正業行騙 七旬母掏“棺材本”為兒贖罪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6日 17: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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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新晃7月16日訊(通訊員 羅運山 雷和仁)7月16日10時許,一位70多歲的老嫗來到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公安局,拉著經偵大隊長尹春才的手激動地説:“感謝政法機關對我兒從輕處罰,他下個月就刑滿釋放了,我一定教育他遵法守法,重新做人。”

  原來,老嫗姓劉,湖南邵陽市人,今年76歲了,41歲時才生育一個兒子,由於嬌生慣養,兒子趙某養成了好吃懶做、説謊行騙的壞習慣。2010年6月21日,趙某私刻湖南永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專用章,用偽造的湖南永豐新晃茶油種植基地路面硬化合同書與受害人楊某簽訂工程施工合同,2010年6月24日在郴州市以收取工程預付款為名騙取現金5萬元。爾後,趙某攜款潛逃,所獲贓款被揮霍一空。2011年12月21日,新晃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將犯罪嫌疑人趙某抓獲,2012年3月18日,新晃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依法將涉嫌合同詐騙案的犯罪嫌疑人趙某移送起訴。

  劉老嫗得知兒子犯罪的消息後,從邵陽趕到新晃,找到公安局經偵大隊長尹春才聲淚俱下地説:“是我沒有教育好兒子,他30多歲了,我從來沒得到他一分錢。現在,我願意拿出我用來買棺材等防老的錢為兒子贖罪。”

  在辦案人員和母親的幫教下,趙某認罪態度較好,由於退賠及時,新晃縣人民法院今年6月26日從輕判處趙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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