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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手機送“三無” 新寧工商維權退貨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1日 12: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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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新寧站7月11日訊(分站記者 楊堅 通訊員 曾紹華 何雙梅) 7月10日上午,戴先生來到新寧縣城關工商所投訴,他于7月8日下午在新寧縣城某手機店購買了一台手機,店家贈送了其一台平板電腦竟是“三無”産品,要求工商部門維權。

  據戴先生介紹,7月8日下午他在新寧縣城某手機店門口看到了“買某某手機,送平板電腦”的促銷廣告,於是他在該店選擇購買了一台價值599元的手機,店家也按照促銷廣告的承諾贈送了一台平板電腦。結果回家打開包裝一看,發現平板電腦既無商品名稱、標識,也無生産廠家的廠名、廠址,更無産品説明書和合格證,屬於“三無”産品。他覺得受到了欺騙,在購買當天來到某手機店要求退貨。店家卻以平板電腦是附贈品,不承擔質量保證責任為由拒絕退貨。

  工商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後,迅速來到某手機店調查了解情況。經調查,戴先生反映情況基本屬實。執法人員當場指出作為所購買商品的附送贈品,其産品應該符合國家的有關質量安全標準。贈品發生質量問題,經營者有義務履行修理、更換、退貨等責任。如果贈品屬於“三無”産品,商家以此促銷,則屬於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的行為,有誤導、欺騙消費者的嫌疑。因此店家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更換或退貨。經過工商執法人員的耐心説服教育,該手機店負責人終於認識錯誤,為戴先生辦理了退貨手續。並表示立即改正違法違規行為,以後一定誠信經營,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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