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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薊縣大火的造謠者是誰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0日 10: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網絡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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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天津薊縣萊德商廈發生火災,官方消息稱10人遇難、16人受傷,然網上傳言遠不止此。據最新消息,傳言已被證偽,“有個別網民在互聯網上編造、傳播謠言,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已查清的相關事實,公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造謠傳謠者進行了處理。當事人已承認誇大死亡人數、冒充武警和目擊者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事實,表示悔過。”(7月9日《齊魯晚報》)

  針對影響如此巨大的傳言,認真查清事實,及時進行辟謠,是管理部門的應盡責任。不過,這次的辟謠似乎有些太過輕描淡寫,令人費解。與其他類別的信息發佈有所不同,涉及公共事件的辟謠,必須回答清楚三樣內容:一是要對謠言的來源交代清楚:何人所造?何處、何時所發?二是要對造謠者的動機有所調查:是判斷失誤?還是有意為之?三是要對如何處理造謠者有所交代:是否刑事問責?處理的程序走到了哪一步?

  以此衡量,此次關於萊德商廈火災的辟謠,未免太過含糊了:既然相關事實“已查清”,為何不完整地公佈造謠者的身份信息?要知道,這樣的造謠者既形成了欺騙,又製造了混亂,還詆毀了當地政府,對其身份信息已經沒有任何隱瞞的理由;其次,既然對造謠傳謠者已經“進行了處理”,處理方式也應明白交代,不該惜字如金。而且,對當事人“誇大死亡人數、冒充武警和目擊者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究竟所涉何罪,也應一併予以公佈。

  總之,為了徹底消除傳言的不良影響,辟謠必須不厭其煩,不能令公眾有絲毫“敷衍”的感覺,更不能令人感覺好像在為造謠者諱。(南方網編輯: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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