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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超載超限車輛 北京每年平均傷橋22座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6日 10: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中心-中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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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北京市交通委路政局局長孫中閣做客首都之窗時稱,“十一五”期間,因為超載超限,北京平均每年約225公里的公路被損壞,平均每年損壞的橋梁達22座,直接經濟損失每年約3.5億元。

  孫中閣表示,目前運輸市場相對比較混亂,應規範運輸市場,適當調整運價。

  車輛超載超限會加大養護成本

  這些年來超載超限究竟造成了多大損失?孫中閣稱,這個損失很難直接統計,因為有些損失當時統計不出來,這是一個很複雜的計算過程。

  孫中閣特別提到兩起事故。一次是2005年12月4日,京藏高速進京方向,一輛77.74噸拉電石的超載車由於剎車失靈,撞上了一輛正常行駛的轎車,致24人死亡9人受傷。去年7月19日,一輛車貨總重173.8噸的超載超限車將白河橋壓塌,直接經濟損失經過評估為1556萬,“這些損失非常觸目驚心。”他説。

  據孫中閣介紹,公路的設計是按軸重、軸次來計算使用壽命的。一旦軸重增加,對公路的損壞是N次方的關係,損害非常大,超兩噸可能就會是相當於16噸、32噸的壓力。超載超限車輛不僅會嚴重損壞公路設施,降低公路的通行效率,同時也加大了養護成本。

  “源頭末端治理,適當調整運價”

  北京對於超載超限如何治理?孫中閣稱,主要採取三種措施,首先是高限處罰,按《公路法》的規定可以最高處以3萬元的罰款;其次是採取流動治超,郊區縣的10個公路分局,要根據重載路線的變化每月向所在地的區縣政府提出兩次流動治超的需求。

  此外,在公路目前施工的範圍內採取源頭末端的治理,“供料的車輛不許超載,供料的廠家不許超載。”孫中閣表示,目前運輸市場相對比較混亂,應規範運輸市場,適當調整運價,從另一個方向吸引不合法的運輸去合法運輸、合法經營。(記者湯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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