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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漁民遭韓國海警毆打案明日二審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5日 21: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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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7月5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5個多月前,在韓國“專屬經濟海域”內緣,浙江台州的一艘漁船上13名中國船員遭到韓國海警毆打,並被判繳納約合48萬元人民幣的鉅額罰金。在接到韓國檢方的控告書後,船長王小富依據韓國法律提出正式裁判申請。明天,在韓國濟州島地方法院,浙江台州漁民與韓國海警的糾紛案將迎來第二次庭審。

  漁船被判罰8千萬韓元 船主不認可指控

  作為“浙臺漁運32066”號圍網運輸船的船主,顏可青已經再次奔赴韓國,為明天將要上演的浙江台州漁民與韓國海警糾紛案的第二次庭審做準備。

  顏可青:目的就是要討回正義討回公道,就是要提醒韓國海警要理性的對待我們中國漁民。

  今年1月17號編號為“浙臺漁運32066”的圍網運輸船在韓國海域遇到了巡邏的海警,韓國海警對船長王小富和12名船員進行了毆打,並對漁船做出了金額高達8000萬韓元,折合人民幣約為43萬元的罰款。

  4月5號,韓國檢方向船長王小富發出控告書,並提出了兩項指控。王小富的代理律師之一,北京市邦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明俊:

  劉明俊:第一項是妨礙公務執行,第二項是違反在專屬經濟水域對外國人漁業的主權管理的相關刑事法律。

  對於韓國方面的指控,船主顏可青並不認可:

  顏可青:王小富是個老實人,根本做不了這種事。而且春節也快到了,船上12個人都是湖北的,外地的,他們不可能在春節的時候跟海警打架,他們都是老老實實的人。

  律師:漁民太弱勢

  接到判決書後,王小富不服,並依據韓國法律提出正式裁判申請。在台州漁民和韓國海警的糾紛出現之前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中韓漁業糾紛往往是通過外交途徑,或船主甘願交“罰金”來平息紛爭。很少有人像顏可青和王小富一樣選擇應訴。北京市邦盛律師事務所最終決定受理此案,代理律師劉明俊講述了原因。

  劉明俊:看到這樣的消息之後,你就會覺得漁民太弱勢了。幾個漁民面對的是執法警察,但在某種程度上,他面對的是以另一個國家作為後盾的執法機構,他的實力肯定是非常不對等的,處於一種孤軍奮戰的狀態。

  此案屬刑事訴訟 預計需開庭3-4次

  由於這是中國漁民首次通過法律途徑嘗試解決涉外漁業糾紛,許多媒體冠以“中國漁民首次狀告韓國海警”類似的標題加以報道,劉明俊説,漁民狀告海警這樣的説法並不準確。

  劉明俊:韓語翻譯過來叫正式審判。他沒有行政處罰這一説,根據韓國法律,這個程序仍然是刑事程序,王小富在案件裏是應訴的角色。

  本案于上月15號進行了第一次開庭審理。顏可青介紹了當時的情況。

  顏可青:我們最主要是抗訴兩條,妨礙公務罪和非法漁貨轉載。法庭根據雙方的律師的考慮,把案件推到7月6號。

  明天案件將在韓國濟州島地方法院進行第二次庭審,雙方將向法庭詳細闡述各自主張,並提供相關證據資料。目前預計整個刑事訴訟共計需要開庭3到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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