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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出租屋加工假幣首犯獲刑15年 罰金50萬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5日 16: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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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張百元假幣進價8.5元,二次加工後可賣11元,廣東電白縣男子劉某有夥同兩男子在東莞長安鎮一齣租房內加工假幣600萬元,部分已流入市場。7月4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宣判,以偽造假幣罪分別判處三名男子入獄6至15年,並處罰金5萬至50萬元。其中首犯劉某有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金50萬元。

  2010年7、8月份,廣東電白男子劉某有從其老鄉肖某處以每張8.5元的價格購買200萬元面額為100元的2005版假人民幣半成品,隨後指使老鄉黎某鋒對假幣進行涂刷“100”字樣防偽變色熒光標記的二次加工。黎在東莞市長安鎮租下一齣租屋作為偽造地點,在該出租屋完成上述200萬元假幣的二次加工。完成後,劉則向黎支付了約8000元的加工費,並將上述假幣以每張11元的價格出售給陳某看,從中獲利5萬元。2011年6月份,劉某有再次作案被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某有等三人結夥偽造貨幣,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偽造貨幣罪。(常思雯、黃彩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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