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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後搶劫房東 擔心受害者報警讓其自行撞暈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5日 11: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手機看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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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宣判後,楊某閉上了眼。昨日,楊某因入室搶劫被通州法院當庭判決14年半徒刑。通訊員竇娟 攝

  31歲的楊某酒後持刀入室盜竊時被發現,因害怕房主報警,持刀將對方砍成重傷,並將對方5歲大的孩子掐暈。

  昨日上午,通州法院審理此案後,當庭以搶劫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14年6個月。

  女房東被砍倒地

  昨天法庭上,檢方指控,2011年10月26日2時許,楊某到被害人李某家中,持菜刀對李某進行威脅,搶得2100元及價值780元的手機一部。後因害怕李某報警,讓李某自行撞暈未果,便持菜刀將李某左脖子及左肩部砍傷,李某受傷倒地。此時,李某5歲的女兒哭鬧起來,楊某上前又掐住孩子頸部、捂住孩子口部,直至孩子不能動彈後,逃離現場。經鑒定,李某為重傷且為九級傷殘,其女兒為輕微傷。2011年12月1日,楊某在石家莊被抓獲。

  檢方認為,被告人楊某入戶持刀、採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並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微傷,應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建議法庭對楊某判處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的刑罰。

  被告人認罪未作辯解

  楊某承認指控事實,未作辯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檢方指控罪名成立,楊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罰金2.9萬元。

  - 庭審

  “心中害怕,掐暈哭泣小孩”

  公訴人:當時的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楊某:那天晚上,我和老闆喝酒喝多了,就回我弟弟租房處住了。當時,想弄點錢,知道房東住在隔壁,就翻墻進去了。

  公訴人:你手裏拿著什麼呢?

  楊某:菜刀。

  公訴人:菜刀哪來的?

  楊某:從房東廚房裏拿的。

  公訴人:當時屋裏有幾個人?

  楊某:兩個,一個女房東和一個孩子。

  公訴人:你們之間有交談嗎?

  楊某:我對她説想偷點錢。她説別傷害他們。隨後,我就從她包中拿走2000元錢,還拿了她的手機。

  公訴人:你還説什麼了?

  楊某:擔心她報警,我讓她把自己撞暈。她撞了兩下,沒有暈。

  公訴人:後來呢?

  楊某:我用刀敲了她肩部和頭部幾下,她暈了,頭上還流了血。當我準備走時,她的孩子醒了,並且哭了起來。我就掐了孩子的脖子,孩子暈了。

  公訴人:為什麼要這麼做?

  楊某:孩子老哭,我怕被別人發現。 (記者張玉學)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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