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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飛漲 陳逸飛工作室或告別田子坊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08: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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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7月4日消息:據《東方早報》報道,陳逸飛離世七年後,位於田子坊的陳逸飛工作室因合同到期而面臨搬遷。

  昨天上午,黃浦法院開庭審理了三起涉及陳逸飛工作室的合同糾紛案件。原告上海數字産業(集團)有限公司要求被告上海陳逸飛建築環境藝術有限公司(簡稱逸飛藝術)搬出租賃的泰康路200號及210弄等三處房屋,並支付逾期返還的房屋佔用費。

  逾期仍佔用租賃房

  2001年,陳逸飛名下的上海逸飛文化影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逸飛影視)與豐實食品簽訂了三份租約,租賃期限都為10年。合同約定,逸飛影視在泰康路租賃的幾處房屋面積總共約有800多平方米,租金1年為40余萬元,5年漲租一次。

  2004年底,逸飛影視登出登記,改由逸飛藝術繼續履行租約。在租約期間,“房東”的主體身份也發生了改變,變為上海數字産業(集團)有限公司。

  合同期快結束時,原告多次與被告溝通到期後的續租事宜,被告也承認合同即將到期,希望繼續承租房屋,但雙方一直未對租金達成共識。

  根據原告的説法,協商不成後曾多次通知被告,在租賃期滿後收回房屋另行出租。然而,截至目前,被告承租的泰康路200號沿馬路(2號)二樓、210弄沿街一樓半、210弄2號房屋10年租期已屆滿,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搬離並返還涉案的三處房屋,並根據合同約定的每日約1306元標準支付逾期返還期間的房屋佔用費。

  業主拒絕法庭調解

  昨天,被告逸飛藝術表示,合同到期後被告積極洽談續租問題,但原告未提出其期望的租金價格,使得雙方無法進行協商。

  “我們願意承租,也同意隔5年漲一次房租的做法。但是,希望能比市場價格稍微低一點,畢竟田子坊的陳逸飛工作室是為紀念陳逸飛才在這裡設立的公益性質展覽,而且對泰康路田子坊的興起和改造都做出了巨大貢獻。”

  如果敗訴,被告稱陳逸飛工作室只能遺憾告別上海,搬往周莊、寧波都有可能。沒有陳逸飛的名人效應與品牌價值,田子坊文化創意氛圍將受重創。

  庭審中,被告表示希望原告撤訴,雙方協商解決租金等問題。然而,這一提議遭到原告的否決,庭審結束後原告果斷拒絕了法庭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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