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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扎死拒結賬食客逃亡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03: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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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訊(記者 何欣)僅僅因為一頓200多元的餐費未結賬,飯店保安孫志凱和同事持刀將拒付餐費的食客張某扎死。隨後,孫志凱開始了14年的逃亡生活,直到去年才在“清網行動”中落網。昨天,孫志凱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坐在了一中院的被告席上。

  據檢方指控,孫志凱夥同邵魁武(另案處理)于1997年8月15日23時許,在本市房山區琉璃河鎮豐松園飯店內,因張某等人以菜價過高為由不予結賬而與張某等人産生矛盾。後張某持刀砍中邵魁武手部。孫志凱、邵魁武等人遂將張某追至房山區琉璃河科工貿開發示範區以南路段西側處,二人分別持尖刀、菜刀,刺、砍張某背部、頭部等處導致張某死亡。

  “他們不結賬就想走,我們攔著他們不讓走,後來他們出去説是去取錢,留下一個人在這。結果那倆人回來之後手裏拿著菜刀,對著我們收銀員邵魁武砍過去,把他的手砍傷。然後那人轉身就跑,我們店裏的人都抄傢伙追了出去。”

  昨日庭審,孫志凱被法警帶進法庭,看到旁聽席上就坐的表姐,孫志凱向其點頭示意。“我認罪。”開庭伊始,面對法官的詢問,孫志凱平靜而簡單地回答(見圖)。而在此前的偵查和起訴階段,他都未承認自己持刀傷人的犯罪事實,當法官問其為何在法庭上突然改口承認時,孫志凱表示:“我一進法庭就後悔了,怪自己當時年輕不懂法,給死者家屬帶來不幸。”

  逃亡的14年間,孫志凱曾到過保定、營口和深圳,並最終在深圳落網。期間,他用的是一張撿來的身份證,“我看身份證上那照片和我還有點像,就一直用那上面的名字。”在深圳,孫志凱和一女子同居多年,並有了一個孩子,但因為擔心身份暴露,孫志凱始終沒同女友辦理結婚手續。

  據了解,孫志凱的同夥邵魁武已被判處無期徒刑,公訴人認為孫志凱目無國法,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大,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建議判處其無期徒刑。此外,死者張某的家人還向孫志凱提出了65萬餘元的賠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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