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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再受理;本週週六週日各公證機構照常辦理公證業務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3日 20: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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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之夜,廣州4S店通宵營業,買到車的顧客連呼幸運 羊城晚報記者蔡弘攝

  羊城晚報訊記者鄭旭森,通訊員穗交宣、黃少江報道:7月2日,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了《關於認真執行<廣州市試行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的通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7月1日前已購車、且未上牌者(含已購二手車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需于本月9日前申請公證,逾期將不再受理。據悉,本週週六、週日(7月7日、7月8日),全市各公證機構將照常辦公為市民辦理公證業務。

  公證書要20日17時前出具

  通知要求,2012年7月1日零時前已經簽訂車輛銷售合同、支付預定金,或取得車輛銷售統一發票的購買方,為辦理車輛註冊及轉移登記,辦理公證證明的,應于2012年7月9日17時前,向本市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逾期申請,公證機構將不再受理。市公證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於2012年7月20日17時前出具公證書。

  通知指出,汽車銷售商、購買方對2012年7月1日零時後的倒簽合同、變更發票或交款憑證開據時間、發佈虛假信息等汽車銷售交易行為,導致車輛無法辦理註冊及轉移登記的,買賣雙方按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嚴查限購令後違規售車

  根據通知要求,即日起,市工商局將到各汽車銷售點開展執法檢查,嚴格按政府通告查處違規行為,同時收取2012年7月1日零時前已經簽訂的車輛銷售合同副本、車輛銷售統一發票存單、交款憑證及臺賬資料的複印件,封存備作公安、交通、公證部門對有關材料真實性的核查。

  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出,全市各汽車銷售商,必須嚴格按照政府通告執行各項規定,規範中小客車銷售或交易行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信息取得本市中小客車註冊,一經發現將撤銷註冊並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各公證機構本週末照常辦公

  廣州市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還公佈了全市各辦理公證機構的地址和電話。據悉,本週週六、週日(7月7日、7月8日),全市各公證機構將照常辦公為市民辦理公證業務。

  鄭旭森、穗交宣、黃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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