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保姆偷手機判十年,僱主心安否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2日 0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手機看新聞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48歲農村婦女張某經人介紹,在鄭州蘇先生家做保姆,幹了40多天活沒領到工資,感覺自己受委屈了,“一生氣”,將蘇先生放在鞋櫃子上的一款不起眼的翻蓋手機藏了起來,準備回頭自己用。沒想到這手機竟是價值6萬多元的天價手機。近日,鄭州管城區法院一審判決張蕓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萬元。此案引發社會熱議。

  一個大字不識的保姆,一不小心起了賊心,偷了個手機,馬上成了一個“大盜”,受刑十年,是罪有應得還是比竇娥還冤?我想兩者都不是。竇娥是清白的,而不管僱主是否拖欠工資在先,張某偷人財物,理當受罰;罪有應得是指量刑適當而言的,而偷個手機被判十年,離公眾的認知水平實在太遠,又正是引起輿論譁然的主要原因。

  案發後,張某驚呼:“我咋知道這東西恁貴啊!”如果這句話只反映她一人的孤陋寡聞,那麼她要受十年牢獄之災,絕不會有那麼多人為她氣憤不平。一般人總覺得買個蘋果4S已經夠炫夠奢侈,甚至有個19歲小夥子賣腎只為購買蘋果4S,又有幾個人知道還有比它貴十幾倍的手機呢?而這不正説明在貧富懸殊的時代,對“物”的認知已呈現出割裂的狀態。

  從網上的圖片來看,這款諾基亞的天價手機還真是“低調”得很,外表跟山寨手機也沒啥兩樣嘛。保姆張某想必是沒有偷6萬多元天價手機的“賊膽”的。沒這樣的“主觀故意”,在法律上能不能作為減輕處罰的依據?至少在司法實踐中是有先例可循的。2003年,幾個農民在北京一葡萄園偷摘葡萄,沒想到竟是林果所投鉅資培育的新品種,涉案的23.5公斤葡萄價值為11220元,後鑒定機構按照“市場法”,對葡萄價格的鑒定結論為376元,3名民工未被起訴。

  天價葡萄案的價值在於,在法律的四種形塑力量——邏輯、歷史、傳統、社會中,它沒有被過強的“邏輯的”形塑力量所左右,讓“立法初衷”隨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的激烈轉型而與時俱進。在轉型期社會的司法實踐中,不同社會群體的法律訴求,要統一在以社會福利最大化為原則的公共選擇中,就不能無視社會絕大多數成員的認知共識。

  另一方面,先富階層的奢侈品消費,在佔有更多社會資源的同時,也理當承擔更多的社會義務。就拿豪車來説,平民撞豪車,“一撞回到解放前”,甚至傾家蕩産。如果放任這樣的賠償方式,那麼勢必造成事實上的路權不平等,路上見豪車即躲,任豪車縱橫了。一個理性的社會必須有一定的抑制措施,讓奢侈品擁有者擔負更多的社會責任。

  就本案而言,心中最大的疑惑是,要是保姆偷手機最後真被判入獄十年,還得被罰2萬元,僱主蘇先生可心安?

  (來源:錢江晚報)

熱詞:

  • 天價手機
  • 豪車
  • 主觀故意
  • 大盜
  • 司法實踐
  • 新品種
  • 翻蓋手機
  • 案發
  • 財物
  • 做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