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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二手房計稅價格新規“第一單”補了997.84元的稅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2日 06: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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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顏婧)7月1日,備受關注的成都市二手房交易計稅價格新規正式執行,標誌著沿用多年的“成都市城區房屋指導價格”將不再是成都二手房交易中核價納稅的最低標準。當天,在新津購房的曹金蓮、胡學安夫婦,成為成都市“二手房評價系統”上線運行後通過系統評估的第一戶,也完成了新規實行後的“第一單”。

  “建築面積:88.19平方米,房屋地址:五津鎮五津北路……”昨日上午9時,核對完買賣雙方的身份信息後,新津地稅工作人員開始將這套房産的詳細信息錄入“成都市二手房交易評價系統”,約5秒鐘左右,這套房屋的修建時間、使用年限、房屋外觀圖片等相關信息出現在“雙屏辦稅顯示器”上。這對夫婦來自邛崍,得知自己成為成都市“二手房評價系統”上線運行後進行系統評估的第一戶,夫婦倆人笑言“很巧合”。

  對照買賣雙方的合同,工作人員發現,合同價為1814.26元/平方米,“低於系統評估價格,交易審核不能通過”。新津地稅局工作人員向雙方説明了情況,告知需以每平方米2400元左右的價格作為計稅交易價格才能審核通過,買賣雙方經協商後,以2380元/平方米作為申報價格對合同進行修改,再次錄入系統後,交易成功通過審核。工作人員告知納稅人,因該房屋居住滿5年,並在90平方米以下,故其營業稅免徵,個人所得稅因賣方是多套住房核定徵收1%,契稅因買方是唯一一套住房減按1%徵收,按系統價格,雙方將比‘原計劃’多繳納997.84元。

  “很意外,沒想到自己會成為成都推出的二手房交易新政策後的第一位購房者。”買方高興地表示,雖然比預計多繳了近千元稅,但對系統的權威性和合理性很信服。據悉,買賣雙方共繳納了各項稅費合計4197.84元,順利辦理完成了過戶手續。

  成都地稅局的相關負責人提醒市民,鋻於很多交易雙方已在6月30日前通過存量房網上簽約系統打印了買賣合同,因此只要確認留有交易記錄,3個月內辦理均可,不會按照新規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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