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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暑假實習租住旅館 借來的電腦被偷了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9日 10: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瀟湘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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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長沙6月29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吳靜 實習生 范津津) 暑期來臨,不少大學生選擇租房去各單位實習。昨日,長沙民政學院對面520家庭旅館發生盜竊案件,租住在這裡的兩名女實習生醒來後,發現置於床頭櫃上的兩台筆記本電腦不翼而飛。

  兩名女生是長沙民政學院大二學生,在一家網站實習。因為暑期學校宿舍不提供住宿,便就近在學校附近的旅館合租了一間房子,600元/月。被盜的徐同學告訴記者,前天晚上天氣有些悶熱,則開窗睡覺,一早醒來發現電腦不見了,她立即撥打110報案,隨後民警趕到現場,進行調查取證,初步勘查發現陽臺上有腳印,因為窗戶沒有安裝防盜窗,推測小偷是沿著樓道水管,從窗戶爬進來的,目前,長沙市雨花亭派出所介入調查。

  徐同學哭訴儘管沒有丟其他東西,但“其中有一台電腦是跟朋友借的”。湖南睿邦律師事務所劉明律師表示,旅館如果在保障消費者安全上存在過錯,比如窗戶沒有進行任何防盜處理,造成小偷輕易偷到筆記本,旅館就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賠償責任。合同免除旅館老闆起碼的安保責任條款,條款應當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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