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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不能只聞"整改"不見問責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9日 09: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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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部等3個部門本級、工信部中國軟體評測中心等42個部門所屬單位,違規轉移套取資金1.57億元,其中2884.1萬元用於發放補貼。昨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時,介紹了50個中央部門及其270個所屬單位的審計結果。(6月28日《新京報》)

  瀏覽上述審計報告,讓人心情倍感沉重。從1996年國家審計署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審計報告以來,差不多每年都要披露類似的嚴重問題。時間過去了16年,問題年年揭露,問題卻年年依舊。而審計報告也仍然只能看到“正在組織整改”或“大部分問題已經整改”云云,看不到要如何整改,更看不到會如何問責。

  動輒上億元財政資金的非正常使用,僅僅只是如此輕描淡寫一筆帶過,直接導致了“明白的審計”在公眾眼中成了“糊塗的結果”,嚴重地損害了審計報告的權威性和可信度。儘管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示是一種社會的進步,可是,這種進步不能永遠停留在公佈粗略公告的這個階段,應該跟著時代的腳步、順應民意的需要朝前走。

  應該看到,審計結果的重要之處,不只在於發現問題,還在於必須解決問題。因而,問題該如何整改,相關責任人應該如何問責,更應該是重中之重。如果只聞“整改”,且還是粗線條的説明,不見任何問責,其結果必然是“審計風暴”一年猛似一年,問題仍然會一年一年地重復,審計監督的效果漸漸聊勝於無,而民眾的熱情也將漸趨冷卻。

  必須承認,依照現有制度,審計部門並無處置權,因而只能公佈審計結果,而並無要求整改結果的法定職權。在這種情況下,公開便成了最有力的武器,也成了一種最無奈的選擇,通過公共輿論的關注,迫使相應部門做出改正。這在某種程度上反襯出審計後的糾錯機制和問錯機制的缺失,也折射出審計監督的乏力。

  然而,需要看到的是,審計部門經過多年的審計,在及時發現和查處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等方面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問題的關鍵就在於,需要加快建立一個從審計發現問題,到對責任人的問責,再到相應制度完善的成熟監督流程,而這,亟需賦予審計部門更多的問責權或執行權,以滿足民眾知情權、監督權的責任意識,理直氣壯地行使權力,詳實地公佈整改和問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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