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堅決杜絕“存單變保單”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9日 07: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青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記者昨日自青島保監局獲悉,青島保監局和青島銀監局日前聯合下發 《關於加強青島轄區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不規範銷售行為治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轄區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知強調,商業銀行是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銷售主體,不得允許保險公司採用駐點、巡點等方式對客戶進行直接銷售。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在銀行營業網點開展營銷活動。各商業銀行不得允許未取得 《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的下級網點銷售保險産品,不得允許未取得《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銀行櫃員從事保險産品銷售工作,銷售投資聯結保險應符合監管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

  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銷售網點要切實做好投保風險提示工作,在營業網點公示 《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基準內容》,對投資聯結保險産品投保人還應當進行風險承受能力測評。銷售人員應向投保人提供包括保險條款在內的完整投保資料,並確保投保單和投保提示書由投保人親筆簽名確認、風險提示語句由投保人親筆抄錄,堅決杜絕代簽名、代抄錄等違規行為。

  由於銷售誤導,“存單變保單”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為此,通知特別強調,各商業銀行要認真執行各項監管規定,確保銷售用語規範,銷售行為合規。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保單利益演示,不得將保險産品與銀行存款、國債、基金等進行片面比較和承諾、誇大收益;要將保險産品與銀行存款等其他金融産品嚴格區分,不得將保險産品混同為銀行存款或銀行理財産品進行銷售,杜絕“存單變保單”的行為;要向客戶説明保險責任及責任免除,新型産品保單利益的不確定性,投連、萬能險費用扣除情況,以及退保可能産生的損失,不得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事項;要確保信息披露內容的準確完整,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宣傳和誤導銷售,不得向保險消費者提供片面、虛假的産品信息。 (本報記者 傅 軍)

  作者:傅 軍

熱詞:

  • 存單
  • 保險産品
  • 存單變保單
  • 投保人
  • 保險業務
  • 銀行代理
  • 銀行存款
  • 商業銀行
  • 人身保險投保提示書基準內容
  • 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