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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中宏志班招生100人 每人資助9000元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7日 12: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海南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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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26日從海南省文明辦了解到,今年海南省繼續開展“西部開發助學工程”高中“宏志班”工作,除繼續資助2010級、2011級高中宏志班受助學生外,今年將繼續開設宏志班,由海南中學和國興中學承辦,在招生計劃內各開辦一個高中“宏志班”,每班50人。

  新一屆高中宏志班原則上面向全省招生,重點向貧困地區傾斜,招生對象主要是農村貧困農民子女、城市下崗職工子女和其他有特殊困難的學生。

  宏志班學生不轉戶口,學籍由宏志班承辦學校管理。“宏志班”學生每人將獲得9000元資助(每學年3000元,分3個學年撥付),同時學費全免(由所在學校負責)。

  申請宏志班的學生須為本省應屆初中畢業生,中考成績達到承辦學校計劃內招生錄取分數線並被該校錄取、品學兼優,獲得過校級(含校級)以上表彰和獎勵,具有海南省城鎮或農村戶籍,家庭經濟困難,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填報海南中學或國興中學第一批次志願的學生,可憑《志願確認表》向初中畢業學校提出就讀高中宏志班書面申請,出具家庭經濟情況證明材料和校級以上獲獎證書材料。學校將對申請學生的情況進行審核,確定預備人選並接受相關部門的走訪調查。各市縣應根據規定條件決定推薦人選,在當地媒體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受助學生人選由省實施“助學工程”領導小組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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