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福建省出臺農村低保提標方案 全面保障低保人群收入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5日 14: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從2012年起,福建省定農村低保標準從家庭年人均收入1200元調整提高到1800元。”近日,記者從福建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獲悉,為貫徹落實福建省委、省政府2012年為民辦實事項目,做好農村低保提標工作,福建省民政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關於提高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應綜合考慮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民生活需求、財力狀況、物價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區農村低保標準,但不得低於省定標準。

  據悉,從2012年起,福建省級財政農村低保補助資金採取“先預撥,後結算”的方式進行管理。每年度,各設區市根據上年度農村低保實際保障人數、當年度計劃增加的保障人數,初步核定本轄區縣(市、區)保障對象人數,並於每年的2月底前上報。

  福建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按照“一年一核定”的方式,于每年4月底前核定縣(市、區)農村低保對象人數。福建省級財政按照核定的農村低保對象人數、年度實際保障人數、財政補差水平、省級補助比例等因素測算並按一定比例預撥省級補助資金,次年進行結算。

熱詞:

  • 農村低保
  • 低保人群
  • 保障對象
  • 物價水平
  • 福建省委
  • 提高農村
  • 補助資金
  • 貫徹落實
  • 人均收入
  • 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