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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歌曲"被"發表 作者起訴傳播者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5日 14: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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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1日訊 日前,北京東城法院受理原告張某、許某訴被告北京索瑪花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陳某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案。

  原告訴稱:歌曲《夢的第一章》是原告許某作詞、張某作曲于2008年創作完成的,並未公開發表,曾製作歌曲小樣。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原告享有該歌曲的著作權。近日,原告在“中國原創音樂基地”及“索瑪傳媒新浪微博”等網站發現,標明由被告北京索瑪花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製作發行的歌曲《夢的第一章》與原告所創作的歌曲詞、曲均相同,但作詞、作曲均署名為被告陳某。原告認為,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將其創作的歌曲在互聯網上發表,並提供下載服務的行為侵犯了原告對作品享有的發表權、署名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1、停止歌曲《夢的第一章》在網絡上的傳播;2、公開在報紙或相關媒體上向原告賠禮道歉;3、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4、支付原告公證費、律師費共計8240元;5、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劉虹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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