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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開得不遠 “醉駕幹部”免刑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1日 08: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佛山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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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網6月19日電 記者19日從深圳市龍崗區坪地街道辦獲悉,因涉嫌“醉駕”,該街道辦統計辦主任莫王松已被停職。

  坪地街道工委新聞發言人林楠當天向新華社記者介紹説,目前該街道辦尚未接到有關方面關於莫王松醉駕情況的認定,但鋻於莫王松涉嫌“醉駕”已經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經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對莫王松作停職處理。

  林楠説,關於莫王松酒駕的檢測、認定和判決,由深圳龍崗區交警和相關司法機關處理,一旦上級有關部門下達處理通知,街道將絕不偏袒,嚴格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公開、公正進行處理。

  據記者了解,莫王松從6月7日起就處於休假狀態,其假期將在6月20日結束。坪地街道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莫王松手機仍處於關機狀態,無法聯絡。

  2011年11月30日,深圳龍崗區坪地街道辦統計辦主任莫王松被交警部門查出酒駕,隨後被龍崗區法院免除刑罰,此後一直正常上班。今年6月有媒體披露這一情況後,引發社會輿論高度關注,莫王松也被稱為“醉駕幹部”。

  莫王松在接受採訪時説自己才開了100米就被查。他當日取保候審後一直正常上班。此後,雖然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提訴“要求判兩個月刑期”,但龍崗區人民法院卻以“情節顯著輕微”為由,免除刑責。何為“情節顯著輕微”,法院給出的解釋是“被告醉駕駕駛距離不遠”。

  記者昨天到龍崗區人民法院查詢,法院以“涉密”為由,明確表示拒絕公開判決書及案卷。至於是何因素,龍崗區人民法院並未説明。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教授認為,所謂“涉密”只是法院的託詞。“醉駕是‘行為犯’而不是‘結果犯’,是説只要你有這樣的行為就可以定罪,而不是説你造成了怎麼樣的後果。‘審判機密’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只有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的時候,法院才有理由拒絕公開判決書和案卷。但在這起簡單的醉駕案裏,顯然不可能涉及到這些,莫王松案顯然沒有理由不公開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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