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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海建:把撐傘當工作的女孩何“美”之有?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0日 05: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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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媒體曝光長春一名在餐廳打工的女孩在雨中為一名乞討老人打傘,網友稱女孩的行為溫暖人心。記者採訪時了解到,女孩因上班不工作被開除。工作人員表示,店員曾勸女孩把傘給老人,回去工作,但女孩執意不聽。(6月19日《城市晚報》)

  因為給乞討老人撐傘,女孩連正常工作也置之不顧了。有人説,這一把傘“撐晴了全世界”。媒體也倡導,請為女孩的“有愛”鼓掌。比之於豐滿的道德抒情,現實卻很骨感:撐傘女孩已被開除。好在成千上萬的網友跟帖未失理性,甚至有人認為“如果我是領導,也會選擇這麼做。”

  “贈人玫瑰,手有餘香”。話雖樸素,卻揭示了健康道德生態的一個合理前提:自利性與秩序性。説得更直白一點,所謂道德,應當是一種主觀利他、客觀利己的行為,如果道德行為的成本是動輒要犧牲個人的正當利益,那麼,它不是可複製的模範、而是不食煙火的“神”;此外,道德之所以良善,是因為任何道德行為都不能以反道德或反公序良俗的姿態出現。

  具體而言,給乞討老人撐傘,這固然是值得稱道的行為,但行為的底線是不能因此而不要工作,如果動輒是奮不顧身地“奉獻愛心”,這個社會不會如沐春風、只會陷入混亂與瘋狂的境地;更重要的是,撐傘不是別無他選的必然,那麼,放任工作責任而成全一種並不緊迫的道德行為,即便不是作秀,也難以逃脫義務的追究。恰如網友所言,如果這也是一種“大美”——那麼,終有一天,你打110或120,接線員打傘去了;你打119,消防隊員打傘去了;你去辦理行政審批,公職人員打傘去了……

  真正的良善之心,從來不是驚心動魄拋妻棄子的;真正的道德榜樣,絕非家破人亡舉步維艱的。如果“大美”就是悖逆人性成全奇跡的一刻,如果“大愛”就是傾家蕩産扮演苦行僧的角色——這樣的“有愛”,不過是大家嘴上説説、等著別人下地獄的葉公好龍罷了。禮失求諸野。民間道德資源固然是一筆取之不竭的財富,但如果弄得像南非的“血鑽”一樣,估計遲早是未必人人消費得起的奢侈物。張揚什麼樣的道德,比怎樣去張揚道德,其實是更迫切需要厘清的社會命題。

  吁求道德,吁求楷模,但有一點其實我們更清楚:于一個時代來説,沒有英雄、無須英雄的社會,才是真正的“最美”。當權力關進籠子,道德自會還給民間。黑龍江有“最美女教師”,杭州有“最美司機”,廣州有“黃衣哥”,肇慶也有了“托舉哥”……他們是英雄,他們是暖風。但值得警惕的是,如果揚善淪為一場“道德GDP”競賽,造神運動就會將道德磁場再一次扭曲;如果道德秩序不能內化為每個“路人甲”的價值認知,再強的聲場也不會兜底失范的秩序。把撐傘當工作的女孩,有道德卻失了責任,忘記了最基本的一個概念:真正的道德,從不逼人做出魚或熊掌的選擇。

熱詞:

  • 女孩
  • 大美
  • 工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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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衣哥
  • 城市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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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抒情
  • 秩序性
  • 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