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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帶倣真手槍被老闆報警 小夥子“氣不過”砸網吧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9日 15: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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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長沙6月19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任文婧 實習生 曾海燕 戴晨)因攜帶倣真手槍遭網吧老闆舉報,被警方依法詢問幾小時後,萬某覺得很“冤屈”,先後兩次找到網吧老闆,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最終,原本輕微違法的他因打砸網吧構成尋釁滋事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雨花法院昨日向媒體通報了該案審判詳情。

  2011年12月25日下午,25歲的湘西小夥子萬某氣勢洶洶地來到雨花區一家網吧,一進門就抓住前臺工作人員,“叫你們老闆出來。他憑什麼報警,害我被調查了幾個小時,我要你賠2000塊的精神損失費。”

  原來,當日淩晨4點左右,萬某到網吧上網,刷卡交費時,網吧員工瞥見萬某腰間揣著的“手槍”,老闆偷偷地在萬某坐下後報了警。不久,萬某被趕來的民警帶走接受調查。

  萬某攜帶的其實只是一把倣真手槍,他也沒有其它犯罪事實。據此,民警在將倣真槍依法沒收後,對其進行了教育,未作出其它治安處罰。

  事情本應到此為止,可從派出所出來的萬某越想越生氣,覺得實在冤枉,而這些都是因為網吧老闆多管閒事。於是,便出現了萬某要求老闆賠償的那一幕。

  可網吧老闆也覺得很無辜,“我只是儘自己的義務,誰知道那是一把倣真槍,”老闆拒絕萬某的要求。

  這下萬某火大了,隨手就將身旁的兩台電腦顯示器推倒在地,不願把事情搞大,老闆連忙給了萬某500塊錢,想就這樣息事寧人。

  錢到手之後,萬某罵罵咧咧地離開了網吧,可是才不到兩天的工夫,500元錢就被揮霍一空。12月27日下午,無事可做的萬某又想起了兩天前自己受的“委屈”,再一次來到網吧。“上次説了,我要你賠2000塊,你才給了我500塊而已,打發乞丐啊!”萬某拿出事先準備的砍刀一口氣砍壞了3台顯示器作為威脅,老闆無奈之下又拿出了500塊錢。

  萬某走後,因為擔心事情還會再次,網吧老闆隨後報警。經鑒定,被損毀的顯示器共計價值人民幣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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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判決從重考慮對方主觀故意

  在這起案件中,法院對萬某的量刑採取了從重的原則。法官就此解釋道,在網吧老闆受到萬某威脅後,兩次都給了他500元錢,目的是希望他不要再來鬧事了,而萬某本來就不應該拿網吧老闆的錢,但是他不僅收下了錢,還使用暴力砸壞了網吧的顯示屏,這種行為存在犯罪的主觀故意,所以法院適當考慮了從重原則。其實,萬某把倣真槍帶到公共場所,網吧老闆有報警的義務,更何況在查明手槍的真偽之後,公安機關也並沒有對萬某做出治安處罰,所以萬某不應該把氣撒在報警人身上。同時,網吧老闆也不應該給萬某錢,以縱容他的違法行為,在受到萬某威脅的時候就應該及時報警。記者任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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