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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農民工摔成粉碎性骨折 公司敷衍延誤治療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7日 21: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海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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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艷5月8日在三亞灣某工地做工,左腳跟摔成粉碎性骨折(南海網記者鄧松攝)

  南海網三亞6月17日消息(南海網記者鄧松)來自河南的宋小艷5月8日在三亞某工地做電焊工時不慎摔落,導致左腳跟粉碎性骨折。當天宋小艷被送至醫院檢查後,工地負責人將真實病情隱瞞,導致傷者錯過最佳治療時間。目前,由於雙方就後續治療費以及賠償未能達成一致,律師建議傷者向法院起訴。

  農民工意外摔落工地負責人隱瞞病情

  據宋小艷介紹,5月8日在三亞灣某工地做電焊時,不慎從兩米多高的人字形樓梯摔落在地,當時就動彈不得全身冒汗。工地一名章姓負責人便將其送往解放軍第四二五醫院拍片檢查。但檢查過後,章某並未將CT照片和檢查單交給他,只是告訴他“沒什麼大礙,回家吃點藥,養養就好。”“我覺得沒多高,應該也不嚴重所以就回家了。”宋小艷説。

  回到位於月川村的出租屋後,宋小艷讓附近診所的醫生上門輸液。但是到了5月22日,宋小艷看著受傷的腳不見好轉,便再次前往四二五醫院檢查。此時,他才知道自己的左腳跟粉碎性骨折。“醫生説,已經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建議立刻住院動手術。”宋小艷告訴記者,由於住院費用最少需要2萬元,他便打電話給工地另外一名負責人喬某。經過多次協調,工地承包方先後支付3萬元治療費。但由於很快要做第二次手術,對方現在一直聯絡不上。

  包工頭:最高賠償1.5萬元

  記者隨後通過宋小艷聯絡上工地包工頭劉某。對於為何隱瞞病情,劉某表示自己並不知情。記者隨後聯絡上送宋小艷前往醫院的工地負責人章某,但章某始終未正面回應。

  在採訪中,劉某對宋小艷受雇于他予以承認。但其表示,他們公司已經先後支付宋小艷3萬元治療費。考慮宋小艷的後續治療費用,以及誤工費,公司願意按照一貫的賠償標準,一次性支付1.5萬元予以賠償,但宋小艷並不同意。“他要4萬,這實在太高。”劉某表示,宋小艷提出相關費用賠償為4萬元,公司無法接受。

  宋小艷則認為其要求並不過分。宋曉艷稱,由於第二次手術費用為1.5萬,腳部受傷至少休息3個月,按照每天200元的工資標準,誤工費1.8萬元,加上妻子要照顧他無法外出,還有營養費等其他費用,這才提出4萬元的賠償。

  律師:協商不成傷者可向法院起訴

  對此,海南大宏律師事務所王宏欣律師表示,因傷者宋小艷受雇于裝修公司,且在工作中受傷,公司理應賠償宋小艷住院期間的治療費、護理費,以及醫院醫生建議休養時間的誤工費。若造成傷殘,還應按照相關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王宏欣告訴記者,具體賠償數額雙方可以協商,若無法達成一致,建議傷者向法院起訴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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