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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子冒充官員包工頭買家等身份倒賣古幣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3日 11: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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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6月13日消息:以倒賣古幣賺取差價為誘餌,四男子結夥作案,採取一人望風,其餘三人分別冒充鎮政府主任、工地包工頭、南京買家3個身份的手段,互相“配合”,在取得一個夢想大賺一筆的出租車女司機的信任後,騙走其現金5萬元。24日,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佈了這起“倒賣古幣賺取差價”連環套詐騙案件,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現年33歲的江蘇興化市男子鄭某和同為30多歲的江蘇東臺市男子周某、周某某、潘某(均已被判刑)為了行騙聚集到了一起,四人來到新沂市,預謀以倒賣古幣賺取差價為誘餌詐騙他人錢財。2008年11月27日,鄭某四人經商量後開車到了邳州市,決定將出租車女司機李某作為詐騙對象。隨後,四人進行了分工,由鄭某負責望風,周某、周某某、潘某三人分別冒充買古幣的南京老闆、新沂市某鎮政府“王主任”和售賣古幣的工地包工頭。其後,周某租用了李某的出租車,並自稱要到新沂市某鎮購買古幣,就在出租車開到新沂市某鎮政府門前時,恰巧遇到冒充“王主任”的周某某,周某便稱新沂市某鎮施工工地發現古幣,自己願意以每枚6000元人民幣的價格收購,並問“王主任”是否知道古幣一事。周某某遂掏出手機以“王主任”的身份打電話給冒充工地包工頭的潘某,假意核實此事,得到答覆後,他讓周某在鎮政府門前等候,自己則乘坐李某的出租車來到新沂市某鎮政府東面的一處工地上,找到潘某。“‘王主任’,我現在手頭上有20余枚古幣,您若要買,每枚只賣4000元。”潘某聲稱。周某某聽後便把李某叫到一邊,説:“不如咱倆避開買古幣的周某,合夥把這些古幣都買過來,再倒手賣給周某,好好掙一大筆錢?”

  想到轉手一個就能凈賺二千元錢,李某想都沒想便答應了下來,並趕緊從邳州市籌集5萬元後返回新沂市某鎮將錢交到了周某某的手上,她告訴周某某:“我這只有這麼多,剩下的款項你來補齊吧。”周某某遂拉開自己的皮包,拿出幾捆百元大鈔(其實每捆錢只有兩頭是真幣,中間夾的都是冥幣)在李某面前晃了晃,看到周某某皮包中的幾捆百元鈔票後,李某信以為真,二人隨即找到潘某,潘某稱錢款不夠,周某某遂以南京老闆周某有錢為由,叫李某駕車前往新沂市某鎮政府門口找周某,自己在原地等李某,就在沒有多想的李某駕車去找周某時,周某某、潘某與鄭某等人迅速卷款潛逃。

  而前往新沂市某鎮政府門前找不到周某的李某無奈之下回到工地時,卻發現周某某、潘某二人也早已不見蹤跡,一打聽,方知上當,驚慌失措之餘報了警。

  案發後,周某、周某某、潘某先後被法院判刑。鄭某于去年7月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鄭某四人已主動將5萬元現金退還給了李某。

  新沂市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鄭某與他人結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方法,詐騙他人款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鋻於被告人鄭某具有自首情節,且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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