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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醫療過失行為成立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2日 0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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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6月11日熱線消息(記者李小凱)本報5月7日曾報道濰坊市人民醫院一醫療事故,因醫生未看見鏡檢報告上的“潛血++++”,家屬質疑醫院因失誤耽誤搶救時間致病人死亡。5月29日,應死者劉金玉家屬的要求,淄博骨科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對死者劉金玉的死亡做了法醫臨床司法鑒定,鑒定稱:濰坊市人民醫院對劉金玉的醫療過失行為成立。

  10日下午,記者從死者劉金玉的家屬獲悉,劉金玉去世之後,家人立刻向第三方司法鑒定機構提出對劉之死進行法醫臨床司法鑒定。5月29日,鑒定結果才出來。此次法醫臨床司法鑒定由擁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淄博骨科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該鑒定報告中指出:根據患方(死者劉金玉家屬)提供的濰坊市人民醫院《濰坊醫療機構門診通用病歷》以及住院病歷複印件的材料可以認定,醫方(濰坊市人民醫院)于2012年4月4日10點17分已經對患者的嘔吐物做了檢驗,其備註處提示“潛血++++”,證實患者存在消化道出血的現象,但並未引起醫方相關人員的重視,未作相應的處理,2010年4月4日14點前未對患者進行必要的生命體徵的檢測,以致患者出現心跳停止、意識喪失後才進行了搶救,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治療後果,導致患者死亡。據此,淄博骨科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認為,醫方在對患者劉金玉的診療過程中,未盡到應盡的注意義務,未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搶救,構成了醫療過失。

  拿到法醫臨床司法鑒定報告之後,死者劉金玉的女兒劉女士表示,她將繼續向濰坊市人民醫院討説法,另外她還對醫院出具的父親住院病歷以及死亡通知上的部分細節提出了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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