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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臺居民可以網絡報名參加司法考試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1日 08: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福建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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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黃廷彩) 7日,省司法廳發佈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公告顯示,今年我省實行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全程網絡化管理。考生在我省報名參加司法考試,可以通過網絡,填寫本人信息、上傳照片、繳納費用。報名成功後,不再進行現場確認。

  公告明確,在我省工作、學習、居住的香港、澳門、台灣居民,選擇在我省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網上報名時,報名地點應選擇福建省“福州市”或“廈門市”。居住在台灣島內或外國的台灣居民,選擇在我省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網上報名時,報名地點應選擇福建省“廈門市”。具體報名時間、報名方式、報名流程、考點考場安排、准考證及考試成績通知單獲取方式、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方式等事項,與內地其他報名人員相同。

  公告要求,持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對於已經完成學業由於學制原因目前尚未領取畢業證書的,可以憑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

  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1日0時至25日24時。凡在我省報名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j.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結束後,不予補報。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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