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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平視“最美司機”案肇事者彰顯法治精神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9日 20: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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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論衡

  之世象評彈

  7日,無錫警方發佈最新通報,在“529”事故中闖禍,造成“最美司機”吳斌不幸身亡的“致命鐵片”來源已初步鎖定,是江西宜春一輛東風大貨車。無錫警方赴江西宜春的調查小組日前找到該車及司機,發現該車6月1日曾更換一隻損壞的制動轂。無錫警方明確表示,“529”事故被定性為一起交通意外,“闖禍”大貨車和司機不是該案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律規定,警方肯定不會將司機和大貨車帶回無錫進行調查的。

  英雄吳斌已經成為一個符號,人們在向他致敬之餘,也有難消的悲痛和疑問:那個致命鐵片來自何處?更有不少網友呼籲,應該嚴懲肇事者,告慰吳斌,給吳斌出氣,比如有網友稱,“涉事司機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網友的心情可以理解,找到致命鐵片也確屬必要,這是還原真相的必須之舉,也是慰藉吳斌及其家屬的需要。

  但是,一個需要強調的道理是,不能因為傷害的是英雄,就不分青紅皂白,問肇事者的罪,或者對肇事者罪加一等。

  警方已經表示,“529”事故被定性為一起交通意外,“闖禍”大貨車和司機不是該案的犯罪嫌疑人,司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這是理性的聲音,在喧囂聲中顯得格外可貴。這不僅有利於廓清那些迫切希望問罪大貨車司機的論調,也維護了法律尊嚴。

  事實上,這也是尊重大貨車司機的體現。該司機並非故意要傷害吳斌,當無錫警方調查小組在宜春找到他時,這名司機感到很吃驚———他並沒意識到自己“闖禍”了。應該説,同為司機,大貨車司機不大可能故意傷害同行吳斌。相關網友不能因為個人情緒而誇大事實,強行問罪于司機。

  無錫警方沒有迎合少數人的情緒,而是平視大貨車司機,具有示範性效果。在現實中,我們經常聽到“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呼聲,丁是丁、卯是卯,豈能因民憤而罪加一等?更可怕的是,一些人缺乏法律意識,存在狹隘的道德觀,那種偽正義實際上偏離了法律規定。事實上,這種情緒化的表現、不冷靜的行為,實際上不是捍衛正義,而是置自己于不義的境地。

  當然,回到大貨車的責任。儘管他不必承擔刑事責任,但如何承擔民事責任,值得一議。如果致命鐵片(制動轂)確屬他駕駛的大貨車,如果制動轂質量有問題,而且車輛也在安全保修期,且沒有私自更換或改裝,那製造商要承擔全部責任;另一種情況是,車主已經對配件進行了更換,那麼就要了解是不是三無産品,和發生的意外有無關聯,之後再確定責任。又或者,車主不是“不知情”,而是在發現制動轂破裂後,沒有及時報警取證,並且私自更換了新的制動轂,也因此導致了警方無法取證———那車主將要負相應的擔責。所有這些,都屬於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扯不上邊。

  平視肇事者,絲毫不損害吳斌的形象,也絲毫無礙于我們緬懷英雄、致敬英雄。當我們禮讚英雄的同時,如果能夠以法治理念審視這起交通意外,這也是一種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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