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假借“外幣兌換”詐騙錢財 潛逃8年終判刑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9日 16:1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新網麗水6月9日電(記者 童靜宜 實習生 鬱麗娟 通訊員 吳娟)假借“外幣兌換”名義,通過事先預謀扮演不同角色實施詐騙,胡某某與其同夥最終騙得人民幣40000元。日前,浙江省龍泉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據悉,2003年12月18日上午,胡某某夥同“老王”、“小張”(具體身份不詳,均在逃),經事先精心預謀,確定了不同身份的角色扮演。具體由“小張”假扮成持有大量加拿大幣需要兌換人民幣的人員,胡某某假扮成建設銀行“楊主任”,“老王”假扮成專門做外幣兌換生意的老闆。經上述分工,“小張”以巴西幣謊稱加拿大幣需要兌換人民幣為由伺機尋找目標以實施詐騙。

  精心策劃之後,胡某某及其同夥選擇了浙江省龍泉市中山路原花鳥市場旁菜市場為作案地點。經過耐心等待後,“小張”物色到被害人周某某,謊稱自己有大量加拿大幣需要兌換人民幣,並借此向周某某打聽兌換外幣的事情。在三人“演”完精心策劃的“戲”後,被害人周某某見有利可圖,遂將人民幣40000元交給“小張”。被告人胡某某和“老王”、“小張”見錢已到手,遂逃離龍泉市,三人從此潛逃了長達8年。

  2011年10月29日,胡某某向龍泉市公安局主動投案自首,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龍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夥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證據確實充分。另外鋻於被告人胡某某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較好,且已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依法可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完)

熱詞:

  • 小張
  • 外幣兌換
  • 兌換人民幣
  • 判刑
  • 老王
  • 詐騙錢財
  • 證據確實充分
  • 被害人
  • 判處被告人
  • 加拿大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