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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稱李旭利非法獲利千萬元 已被移送檢方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6日 03: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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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5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近期打擊證券期貨犯罪情況,其中披露廣受社會關注的“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案情。據介紹,李旭利非法獲利金額達1071.57萬餘元。

  2011年7月,上海市公安經偵部門接公安部下發的中國證監會移交案件,立案偵查了“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

  經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旭利在擔任交銀施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總監、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期間,于2005年8月8日至2009年5月25日,利用未公開信息,非法交易股票2隻,累計交易(買入)金額達5226.38萬餘元,非法獲利金額達1071.57萬餘元。

  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旭利為了逃避證券從業人員不得本人或替他人從事股票交易有關規定的監管,指使其親屬借用他人的身份證在本市五礦證券某營業部開立證券賬戶,並控制了上述證券賬戶的資金密碼和交易密碼,利用這些賬戶先於或同期于其管理的藍籌基金、成長基金、精選基金買入或賣出同一股票,牟取非法利益。

  案發前,李旭利獲悉其被證監部門行政稽查,即逃匿,並斷絕了與原有社會關係的一切聯絡。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抽調精幹警力一方面蒐集固定證據,另一方面細緻排查,在北京市公安機關的協助配合下,于2011年8月13日在北京將李旭利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旭利到案後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此案已移送檢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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