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緩解視疲勞”不再適用於兒童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5日 04: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晨報訊(記者 吳亭)“緩解視疲勞”、“改善貧血症狀”、“緩解體力疲勞”……這些保健品宣傳用語中耳熟能詳的詞句今後擬做出調整。昨天,國家食藥監局公佈《保健食品功能範圍調整方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新列出四種情況將少年兒童作為不適宜人群。

  食藥監局指出,調整方案中擬對緩解視疲勞功能、促進排鉛功能、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及其他有關功能項目的適宜人群範圍進行調整,以上四種情況應當將少年兒童作為不適宜人群。

  臨床專家解釋説,從認知能力來看,少年兒童對視疲勞症狀的理解和描述不夠準確和客觀。如果少年兒童體內的確鉛含量超標,應該以治療為主,而不是單純依靠保健品。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少年兒童不應當飲酒,因此少年兒童應列為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的不適宜人群。

  作者:吳亭

熱詞:

  • 適宜人群
  • 緩解視疲勞
  • 少年兒童
  • 化學性肝損傷
  • 保護功能
  • 藥監局
  • 未成年人保護法
  • 認知能力
  • 鉛含量
  • 體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