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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曲家蘇越合同詐騙案發回重審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1日 07: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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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越等待宣判時眼望天花板。 王貴彬攝

  本報北京5月31日訊 記者李松 黃潔 因被控虛構其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奧運會巡迴演出活動資格的事實,後通過與其他公司簽訂《投資合作協議書》等方式騙取5746萬多元,著名作曲家蘇越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二審裁定,認定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撤銷一審判決,並將案件發回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據了解,音樂人蘇越曾創作《血染的風采》、《黃土高坡》等膾炙人口的歌曲。1996年,蘇越成立了自己的文化公司,開展影視劇和演出項目經營,此後發展規模不斷擴大。直到2006年,蘇越的公司遭遇了經營困境,導致公司出現鉅額虧損。

  根據檢察機關的指控,蘇越曾虛構了其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奧運會巡迴演出活動資格的事實,偽造多份虛假演出合同書,並以投資迎奧運巡演為由,先後與多家公司簽訂《投資合作協議書》,共騙取錢款5746萬元,造成損失2843萬元。

  對此,蘇越在一審過程中表示認罪,並承認所有虛假的演出合同都出自他之手,合同上的公章都是他找人私自刻製的。但當聽到一審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財産的判決結果時,蘇越説:“做錯了事就要受到責罰,但我認為無期徒刑有點重了。我沒有非法佔用一分錢,只是為了幫助企業渡過難關。”隨後,蘇越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今天上午,北京市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裁定將案件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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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案情:2010年,蘇越因涉嫌詐騙被捕。2011年6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蘇越詐騙案。同年11月10日,蘇越因合同詐騙罪成立,涉案5700余萬元,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他當庭表示懺悔,但認為判決過重,將提起上訴。

  人生軌跡:蘇越1955年生於北京,童年曆經苦難。3歲時耳膜穿孔,直到上中學才開始學拉小提琴。他當過農民、賣過紅薯、進過福利工廠,考過各種文藝團體,最終考進總政歌舞團。

  上世紀80年代,蘇越創作了大量膾炙人口的歌曲,獲得多項國內外大獎。《黃土高坡》、《熱血頌》、《月滿西樓》、《姐妹弟兄》以及《血染的風采》等都是蘇越的作品,被稱為中國樂壇的傳奇人物。

  蘇越同時為中國歌壇培養了大批人才,有“樂壇伯樂”之稱。曾培養出黃格選、朱樺等十多名知名歌手。上世紀90年代,蘇越“下海”經商,投資拍攝影視劇。創建了太湖傳媒投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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