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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成財經媒體唐僧肉 負面新聞為勒索工具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0日 13: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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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則關於“上市公司為負面花費數十萬”的帖子被各大論壇轉載,專業公關機構花錢擺平負面新聞的話題引來熱議。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不少準備上市的公司成為一些財經公關公司、財經網站嘴裏的“唐僧肉”,所謂“負面新聞”成為他們勒索斂財的工具。

  業內人士指出,簡單而言,財經公關就是企業在上市前為了獲得良好的形象、影響投資者的信心而做的各種宣傳工作,其中很大的一塊,便是掃除所謂“負面新聞”。律師遊閩鍵告訴記者,很多公司在上市過程中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這些公司必定要減少輿論監督帶來的影響,這給了財經公關公司生存空間,“個別媒體從業人員、尤其是一些財經網站的編輯人員抓住這些把柄後,不是通過正當的途徑進行報道,而是通過一些不法手段來謀取利益,造成了上市公司花大價錢來消除所謂‘負面消息’。”

  通過百度搜索引擎搜索“財經公關”,相關條目多達47萬餘條,而在新浪微博上,相關評論和轉帖也超過萬條。一家大型財經公關公司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從財經公關介入企業IPO到其最終上市,服務費用一般在人民幣30萬元至40萬元,內容包括對擬上市企業予以專業建議、梳理方案、做好內控以及準備和撰寫各種推介材料等,其中包括路演服務。財經公關一般不承諾完全“掃清”負面新聞。因為多數情況下,財經公關能幫助客戶的主要是針對個別媒體的“定向滅火”。

  2011年2月1日,新聞出版總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出臺《關於加強報刊傳播證券期貨信息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明確規定:涉及證券期貨行業重要政策及其他可能影響市場穩定的重要信息,須事先向證券期貨監管部門核實;涉及上市公司等市場主體的重要新聞信息應向所涉及對象事先核實。

  然而實際中,一些企業或考慮到自身的確存在問題、或即便自身沒有任何問題也要“從全局考慮”,很少敢於拿起法律的武器自我保護,多會做出妥協,最終給一個差不多的價錢息事寧人,從而讓一些不法人員得逞。一位在投行工作的人士説:“比如某門戶網站財經頻道的某位副主編,經常就以在財經頻道頭版轉發一些公司的負面報道為要挾,要求這些公司在其網站發佈廣告甚至代理這些公司所有在網絡媒體投放的廣告,他個人抽取10%左右的‘提成’。”

  遊閩鍵指出,這種行為其實已經帶有敲詐勒索、索取商業賄賂的性質,情節嚴重的則涉嫌違法,甚至犯罪。  據新華社上海5月29日電 (記者 沈而默 羅爭光 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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