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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加大非法居留者排查力度 完善情報管理系統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9日 17: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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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日本經濟迅猛發展,以非法途徑進入日本、甚至就業的外籍人員也隨之涌入。1993年,在日非法滯留人員總人數達到創紀錄的約30萬。非法滯留者造成的社會問題引起社會各界不滿和官方關注。

  加大排查身份力度

  儘管非法居留日本的人員總數由1993年的30萬下降到了2004的22萬,但日本政府仍在2004年12月提出將非法滯留者人數削減一半的5年計劃。

  在日本,外國人在法律上負有隨時攜帶有效身份證明的義務,且警察有權要求外籍人士出示證件。為實現非法居留人數減半的目標,出入境管理人員及警察加大了排查證件力度。以往被非法滯留人員視為安全的地區,如宗教場所、大使館周邊地區、非政府組織機構周邊和車站等,都成了巡警排查外國人身份證的重點地帶。

  收緊有關出入境法

  為配合“減半”計劃,2004年,日本重新修訂了有關出入境管理的法律。

  第一,加強針對非法滯留、以及幫助他人非法滯留等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於有兩次以上被強制遣返記錄的人,日本政府拒絕其入境的期限由5年增加到了10年;對於唆使或幫助他人非法入境、滯留及就業的相關人員,如果是外國人就會被強制遣返,如果是本國人則被處以高額罰金。

  第二,建立“出國命令制度”。對於超過簽證期間仍滯留在日本的外國人,倘若其所持護照真實有效,沒有被強制遣返記錄和犯罪記錄,本人有歸國打算並主動向相關部門報告,便可以向管理當局申請適用“出國命令制度”。這一制度不同於強制遣返,被命令出國則只有1年限制入境期。這無疑是在鼓勵非法居留者主動申報。

  2007年,日本把指紋採取與臉部拍照引入入境審查制度。同年,新修訂的雇傭勞動法增設了“外國人雇傭狀況報告”制,力求限制市場雇用外籍非法勞務人員。

  自“減半”計劃實施以來,2004年到2009年5年間在日非法居留人員總人數下降了48.5%,基本達到了預定目的。

  完善情報管理系統

  但是,日本政府排查非法居留者的力度並沒有因此降低。2009年,日本政府再次修訂入境管理法,決定取消原有的外國人登陸證明書,改為發放“滯留卡”。“滯留卡”制度將於2012年7月正式啟用,這標誌著新的外國人居留管理制度的開始。

  “滯留卡”與外國人登陸證明書最為明顯的區別在於,外籍人員如果沒有“滯留卡”,就成了“不存在的居民”,無權享受來自社區團體、公共行政、醫療機構等的服務,生存空間被大大削減。

  除此之外,近年來日本出入境管理局的官方網頁還增設了針對外國人的“情報受理”板塊,開設了在線情報輸入系統,旨在借助日益普及的網絡進一步完善針對外籍人士的情報管理系統。據統計,到2011年,在日非法滯留者已大幅減少到7萬多人,比1993年的高峰時期下降了76%之多。 (黃偉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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