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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信息必須公開 確保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9日 14: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西部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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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5月28日從陜西省招生辦了解到,為確保我省今年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我省招生考試部門在繼續深化高考招生“陽光工程”信息公開公示制度的基礎上,今年要求,各級招辦、各普通高校、中學必須公開有關招生信息。

  為此,省招辦將負責公佈招生政策、計劃、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考生統考成績和錄取結果的查詢辦法、各錄取批次控制分數線、填報志願和錄取時間安排、各錄取批次普通高校未完成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公示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的資格、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測試合格考生名單。

  記者了解到,今年高考在考生成績、位次公佈後,招生辦將通過專用短信平臺將相關考試結果發送給考生,考生憑相關證件,也可以通過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等查詢自己的成績和位次及每題的得分情況。同時,高考網上錄取開始後,考生可以第一時間了解到,自己的投檔錄取進展情況,招考信息會將更加透明。

  針對今年高考省招生辦要求,各市、縣(區)招辦和中學分別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區、本校享受照顧政策考生的資格、高校提前單獨錄取的考生名單。要求普通高校在其網站上公佈本校招生計劃、招生章程、錄取結果查詢辦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類型招生測試合格的考生名單。普通高校必須按本校招生章程中公佈的錄取規則錄取新生。各市、縣(區)招辦,各普通高校在招生信息公示和考試、錄取期間,也必須向社會公開招生考試違規舉報信箱、電話及受理舉報的單位和地址,並按照國家信訪規定及時調查處理舉報問題。

  省招辦和普通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各市、縣(區)招辦和中學公示的考生信息,上報前至少公示10個工作日,並保留至當年8月底。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首席記者張彥剛實習生黑卓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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