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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駕”抬頭,成為被忽視的“馬路殺手”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7日 10: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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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瀋陽5月26日專電(記者范春生)與酒駕、醉駕不同,“藥駕”正在成為被忽視的“馬路殺手”,其肇事率不容小覷。然而記者採訪發現,對“藥駕”的檢測缺乏標準,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存在盲區,對藥品實行駕駛等級的分級管理勢在必行。

  瀋陽市民張靜向記者講起4月份的一次駕駛經歷,仍心有餘悸。他稱,當時在市內駕車回家途中,突然眼前一黑,車子蹭到行人,幸運的是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經回憶,他想起當天早晨吃了劑量較大的感冒藥,發生剮蹭的瞬間已經察覺到前方有人,卻感到暈眩,整個人要飄起來似的,手腳不聽使喚。

  瀋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位姓劉的警官表示,張靜的遭遇是明顯的“藥駕”,即服用了某些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後依然駕車出行的現象,由於這些藥物服用之後可能産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應,很容易釀成禍患。劉警官還稱,“藥駕”的危害等同於酒駕、醉駕,交管部門曾做過調查,發現車主對於酒駕都有明確的認識,但對於“藥駕”,相當一部分人不以為然,認為“藥駕”頂多犯困,不會出啥事。

  遼寧申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安財説,我國法律缺乏對“藥駕”的明確規定。北京大成(瀋陽)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琦認為,將“藥駕”寫入《道路交通安全法》,短時間內不現實,目前首要任務是儘快對藥品實行“駕駛等級”的分級管理,而“駕駛等級”規範前,臨床藥師應加強患者的用藥教育,指導患者安全用藥,防範“藥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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