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收穫》提高稿酬堅拒轉載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6日 13: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快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下期起將升至每千字400─500元

  新快報訊 “我們的編輯從組稿、改稿到發稿,付出了大量的勞動,好不容易發表出來的稿子,一些銷量比《收穫》還大的選刊,招呼不打就馬上選載了,這合理嗎?”《收穫》雜誌執行主編程永新氣憤地説。從第三期(該刊為雙月刊)起,該刊將把作者稿費提高到每千字400─500元,同時拒絕文學選刊選載。轉載付酬像“打發叫花子”

  程永新稱,《收穫》雜誌給作者支付稿酬都是按照市場價走,曾刊發深圳作家楊爭光的中篇小説《驢隊來到奉先畤》,總字數六七萬字,付給作者的稿費是28000元。一家刊物轉載時,付給編輯部200元,付給作者500元,簡直像打發叫花子一樣。程永新説,為拒絕選刊轉載,《收穫》已經與馬原、格非等簽訂了授權協議,拒絕其他選刊轉載,並把稿費從原來的千字200—300元提高到400—500元,以此保護作者利益。

  程永新表示,“文學選刊是中國獨有的現象,全世界只此一家,這也是歷史遺留問題。原來的著作權法規定,過了一年保護期之後,文學選刊才能選載。後來,這一條被刪掉了。現在的情況是,我們是雙月刊,剛刊發一篇作品,有些月刊馬上就選載,這大大損害了我們的利益。”

  《人民文學》雜誌社編輯部主任邱華棟表示,“我們支付給作者的稿酬是200—400元,現在《收穫》提高標準了,我們可能也要提高。拒絕選刊選載這個事,我們還要開會協商。”

  張洪波:應該先授權再使用

  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張洪波表示,“正在修改的著作權法有保護原發刊物權益的內容,我支持《收穫》雜誌和作者簽訂專有出版權協議,拒絕文學選刊選載。”

  張洪波稱,從原則上講,不應該禁止文摘類刊物選載原發刊物的作品,因為作者有獲得報酬的權利。但是,文摘類刊物在選載其他刊物作品時,應當遵循“先授權,後使用”的原則。如果刊物發表作品時,已經和作者簽訂專有出版權協議,併發布聲明拒絕其他刊物選載,那麼文摘類刊物就不能選載。“但是我個人認為,一年的保護期時間長了一點,不利於作品的有效傳播。”(新京報)

熱詞:

  • 收穫
  • 文學選刊
  • 稿酬
  • 作品
  • 人民文學
  • 驢隊來到奉先畤
  • 專有出版權
  • 刊物
  • 雙月刊
  • 授權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