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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中院為溫州金融綜合改革司法護航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1日 17: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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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溫州5月21日電 (記者 項銳 通訊員 董忠波 湯婧婧)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向社會公佈30條意見,從司法層面保障溫州經濟金融改革,助推民間金融秩序和實體經濟健康穩定發展。

  “推進金融改革創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不僅需要經濟領域的積極作為,司法領域同樣義不容辭,大有可為。”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有為在今天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了《為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共分6部分,既有當前特殊經濟形勢下妥善審理民間借貸、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破産等金融案件的應對措施,又有結合溫州金改先試先行精神制定的長效工作機制,如促進投融資環境的優化、鼓勵金融改革創新發展、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完善金融風險防控機制、提升金融司法保障水平等等。

  除此之外,《意見》結合溫州實際積極探索創新一系列措施,如依法規範境外投資諮詢服務仲介機構的發展,推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服務體系的建立;依法支持銀行理財産品質押,彌補理財産品流動性差的損失,達到支取現金“救急”的目的;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對適當突破新型金融組織自然人參股比例,放寬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的舉措予以支持等等。

  陳有為説,《意見》護航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的基本原則是,對有利於試驗區建設,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的措施,在確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應給予司法支持;在審判工作中需要妥善處理支持金融創新與防範金融風險的關係,對於影響全局的金融改革創新涉訴案件,法院更需要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審慎的作出裁判,以確保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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