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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就醫被診斷為月經不調 院方承認誤診拒賠償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9日 05: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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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雷軍)兩個月來,丁女士一直處在流産的擔憂之中。3月15日,她因久未來例假前往垂楊柳醫院檢查,中醫科醫生診斷其為月經不調,並給她開出了孕婦忌服的藥物,藥量9天。吃完藥後,她仍未來例假,經檢查已經懷孕5周。目前,醫患雙方仍在協商此事。

  >>患者

  被誤診為月經不調

  丁女士今年25歲,曾經出現過月經推遲的狀況。3月15日,她前往垂楊柳醫院看病。當時是中醫科副主任趙醫生接診,“他把了脈,問了問情況,不到3分鐘就給我開了藥,説我是月經不調。”診斷病歷顯示為丁女士月經錯後十余天。趙醫生給她開具了“少腹逐瘀顆粒”和“四物顆粒”兩種藥物,藥量為9天。記者查看發現,“少腹逐瘀顆粒”的包裝盒上明確註明孕婦忌服。

  吃完藥後,丁女士發現仍未來例假,便於24日前往朝陽醫院檢查。彩超結果顯示,她已經懷孕5周,但左側卵巢有異常回聲待排。“醫生説我吃的那兩種藥是孕婦不能吃的,按理孩子應該已經流産了”。

  當月28日,她又到北大第一醫院復查,超聲影像顯示,丁女士“宮內早孕,活胎”,但醫生建議,上述兩種藥物對胎兒存在不利影響,可能導致胎兒後續發育畸形。丁女士和家人頓時陷入擔憂和焦慮之中,“打胎怕導致習慣性流産,無法再受孕,不打又怕孩子生下來有問題。”

  >>院方

  醫生確有誤診行為

  經過多次溝通,丁女士決定保胎,同時向垂楊柳醫院索賠12.2萬元,其中5萬元為後續診療費。她表示,如果胎兒發育過程中及産後一切正常,她將在産後6個月將該部分賠償款退還。

  對此,垂楊柳醫院表示難以接受。前天下午,醫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當事醫生確實存在誤診行為,但醫療損害目前並不明確,院方一直積極與丁女士溝通此事。他解釋稱,“少腹逐瘀顆粒”屬於孕婦忌服藥物,主要是可能導致孕婦流産,但從目前胎兒狀況來看,丁女士流産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至於對胎兒的影響,尚未見到相關研究,目前都只是假設,難以認定,“如果有相關的第三方鑒定對此予以證明,醫院願意承擔相應責任”。

  該負責人介紹,趙醫生完全遵守了中醫的診療規範,但有些病不排除在一定階段分辨不清。丁女士當時有多種症候群攪和在一起,她自述經常出現月經錯後的情況,此外還可能受到其他影響,故趙醫生判斷其為“氣血兩虛,血脈淤阻”,開具的兩種藥物均為對症的良藥。目前,雙方仍在協商此事。

  >>專家

  建議求助醫調委

  北京中醫藥大學教授、著名法學人士卓小勤就此分析,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目前情況下,垂楊柳醫院存在誤診誤治的侵權行為已經是既成事實,應該承擔相應責任。但醫療損害不確定的情況下,要求醫院賠償並不現實。

  卓小勤説,孕婦忌服藥物主要是可能導致流産或胎兒畸形,目前流産的可能性已基本不存在。在對胎兒的影響不確定的情況下,患者可以要求醫院作出無風險的保證,以此作為維權武器。另外卓小勤建議,在醫患雙方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此類小額糾紛比較適合向市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如果胎兒出現問題,再進行起訴。“理論上患者現在可以就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起訴,但額度很低,索賠成本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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